「刘井隆自传故事」

第77章 到十字花街饭店窗前出小人书,我加入了一个小偷盗窃团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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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到十字花街饭店窗前出小人书,我加入了一个小偷盗窃团伙(2/3)

很多讲究,挂一个幌子的都是小吃铺。挂两个幌子的档次就要高一些,九台只有铁道北的东来香大饭店才挂四个幌子。我出小人书的这个饭店,他们挂两个幌子。

出一天小人书儿,能赚三元钱左右,只要是不下雨,我每天都去出小人书。过了几天我发现,经常在我这儿看小人书的人,是一伙小偷儿。

他们一共有十多个人,年龄都和我差不多。领头的那个人30来岁,大家都管他叫“来子”,那些人把偷来的钱都交给他。

“来子”整天坐在我的小人书摊儿看小儿书,其他的那些人,在“来子”的指使下,在市场上寻找目标。饭店里每天都有丢钱的人,在市场上也有丢钱的人。

有一天“来子”跟我说:“你出小人书,平均一天能赚多少钱呐?”

我对他说:“平均一天能赚三元钱。”

“来子”对我说:“你跟着我干吧,我一天给你10元钱,我手下的这些小兄弟,每个人一天都是给他们十元钱。”

他说一天给十元钱,我听着这个数字动心了,一天十元钱,一个月就是300元钱,这太有诱惑力了。一个成年人上班儿,一个月挣30元钱左右。要是跟着他干,一个月就能赚300元钱,差不多顶一个人上一年班儿的工资。

“来子”给我讲了神偷“黄瘸子”的故事,还给我讲了“沧州鹰”的故事。“沧州鹰”是沧州沧县旧州的人,夏天的时候,我跟着我哥回老家河北沧州盐山县。回来的时候坐“二等车”,在“旧州”那个地方住了一夜大车店。“来子”讲的故事吸引了我,我点了点头,答应跟着“来子”他们干。

“来子”对我说:“你回到家里以后,练一练手,你把一块肥皂放在水里。然后用食指和中指这两个手指头,把肥皂夹出来,你练熟练了以后,再告诉我就行了。”

下午我收摊儿以后,回到家里,在洗脸盆里放上水,找了一小块儿用的很久的肥皂。我把这一小块儿肥皂放在水里,经过水一泡,肥皂变得非常的滑。我伸出了右手食指和中指,夹着那块儿肥皂,一开始怎么也夹不起来。练了三天以后,我就能熟练的把肥皂用手指夹起来了。练完了右手,我又开始练左手,很快我就掌握了这一门技巧。

在那时候,围绕着九台铁道南十字花街的市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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