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3章 于迁给孩子找到的差事!(1/6)
“好,感谢大林老师和小麦老师,今天的专访结束了。”
某视频公司总部。
郭启林和赵金麦再一次做完今天对《开端》的专访。
最近网剧火了。
后者的演技跟着火了,让人们认识到曾经的小魔仙不是浪得虚名。
“终于结束了,一天天参加好多东西,明天还要跟着一起去参加互动会。”
赵金麦跟随哥出去公司。
还没有走出大楼,忽然对什么好奇起来,面露笑容,在身边问一下。
“哥,咱们的剧火了,你有赚到钱吗?”
“当然。”
郭启林并没有隐瞒,“一开始我以为赚不了太多,因为集数太短,不好招广告和会员。没想到开播后广告和会员的收入非常可观,快赶上我一首歌赚的了。”
“啊?这么火都赶不上你一首歌赚的啊?”
赵金麦不是歌手,对歌手赚钱的恐怖速度不理解,认为应该够一首歌了。
“你太天真,歌曲传唱度一高,躺着能赚钱。这还是我不经常开演唱会的情况下。”
“哥你一天得赚多少啊,怪不得去年年会弄那么多奖励,我看见都羡慕。”
有关哥的东西,赵金麦时不时在关注,郭启林借坡下驴,望着她的脸庞,“如果你愿意,你可以来我们公司啊,我来签你。”
“这个啊……我得好好想想。”
“没事,好好想吧。”
跳槽本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,哪怕她的合同要到期,也要琢磨。
而一般艺人合同是三年到十年。
惟独德芸社不同,一开始十年,之后变成二十年。
但二十年也并不违法。
超过十年的,只要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依据就可以。
或者双方是共同意愿来设立合同截止时间。
而师父来找他们签约合同,不愿意也得愿意。
师徒上的情感束缚,比一般艺人公司签约方便太多。
但有缺点,缺点便是熟悉的徒弟真要离开,他们不好意思要违约金。
“对了,说起来九灵他们的合同快要到期了。”
郭启林嘴里嘟囔一句,他和他们的合同自然是最低的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