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交锋(1/5)
他黄口孺子一个,年不过十五六岁,自称别人的爷爷,要说甚是好笑,然而城头上的诸军士卒,此时却不分敌我,尽皆骇然。
邓承志倒转双锤,往上迎住。
高延世又羞又恼,何等高傲的性子,却在郭从龙手中接连受辱!士可杀,不可辱。他箭术了得,没时间爬起来,干脆便叉开腿踞坐在地上,张弓射箭,终因臂膀无力,却只中了郭从龙的肋边铠甲,没能穿透。郭从龙面色不变,摘下箭矢,回头笑道:“投桃报李,多谢老乡手下留情。”
千钧一发之际,云梯上冒出个人头,龙眉凤眼。但见其人披挂三层重甲,嘴上叼刀,手中挽枪,攀援如猿,动作迅捷,却是郭从龙。
“他们在唱甚么?”邓舍倾耳细听,听不懂。
高延世仇人见面分外眼红,他恰好便在左近,顾不上肩膀伤势,挥动马槊,冲上前来,恶狠狠把郭从龙截住。但凡临战厮杀,动辄二三十合的那基本上是非常罕见的。试想,无论攻城、抑或冲阵的时候,前后左右到处都是敌人,怎么有功夫好整以暇地单打独斗?判生死,往往一招间。
不知谁人在队列中唱起了异族的歌曲,似并非蒙言,也不知是哪一国的色目语。曲调沧桑,歌声悲凉。一人唱,众人和。恍惚间,有那么一霎,这歌声竟仿佛压倒了炮火连天的厮杀,混入盘旋的风中,上冲阴云。
带军之道,也无非就是两条。刑严而赏重。如此一来,他们怎会不舍生忘死?
毕千牛挥手落下,数个督战队的士卒弯弓搭箭,远远地把那领头唱歌之人射死当场。邓舍振奋精神,褪去上衣,赤|裸双臂,他仰头观望了一下天色,跃上鼓车,大喝道:“落日如血兮,鏖疆场。飞沙走石兮,逐射敌。诸君,且随我高声:大丈夫兮,立功名!”
邓舍听了,再细辩其音调,一时无言。
蒙古、色目人组成的营头,邓舍送了名号与之,唤作“陷阵营”。
他们嚎叫着,穿着简陋的皮甲,高举着枪戈长刀,浑身血污,肮脏不堪地向前、向前、向前。
益都守军惊骇大叫:“哪里来的黄毛小子!专好砸人头颅。凶残至此!”海东军卒回过神来,有熟悉邓承志的,欢呼高叫,叫起来他在军中的外号:“小岳云!小岳云!”
射人不中,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