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4章 爹,我请你喝汤(1/3)
“老陶,吃没,来我家吃点。”陈建军看着陶松,端着碗笑着说道。
他这句话不是那种邻里之间的客气话,是真的邀请。
陶松扭头看了一眼,心里有点动摇,最后还是摇头道:“不了,我就送贾梗回来,现在回去吃。”
陈锋、陈昊、王胖子三个跟在后面,一个个吃着饺子。
“陶叔,查清楚了?”陈锋很好奇这件事怎么收尾。
“陶叔,晚上好,来我家吃饺子呗!”陈昊没有等陶松回答,就十分热情的邀请。
他小时候三四岁时,没少被陈锋带着去派出所找陈建国玩,陈建国每次都喜欢借用这辆老摩托车带着他们出去玩。
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小时候快乐记忆之一。
“陶叔好!”王胖子也跟着说道。
陶松不得不对着三个小的点头,然后对着陈锋说道:“查清楚了,张翠花承认是她让孙子偷东西的,秦淮如写了保证书,以后会严格看着孩子,好好教导,绝不会让他偷邻居东西。”
“那张翠花会怎么样?”陈锋连忙问道。
陶松想了几秒,这件事过不了多久还是会被大家知道,说道:“秦淮如赔了何家等失主三十多块钱,取得了他们的原谅。”
“失主们现在都愿意放弃民事诉讼,但累计盗窃数额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,因此,张翠花还需要接受刑事责罚,估计要入狱三年左右。”
偷东西的罪名可以累计的。在认定盗窃罪时,其所涉及的数目具有累积叠加效果。
即:在处理司法案件过程中,当同一人反复进行数次盗窃活动时,每一次的数额都将被逐次累加以衡定整体的犯罪程度。
基本上,陶松结案,把案情报告提上去,检察机关没有异议,法官都会按照报告来决定量刑。
当然,如果有其他力量插手,数额都达到了一百块钱,枪毙也不是不可以。
如后世严打期间,很多倒霉鬼就倒了大霉,不过时打架斗殴造成的轻伤,结果入狱几十年。
这个年代,量刑更加主观。
“三十多块,怎么偷了这么一点就要坐牢三年?”周清忍不住好奇心出来旁听,听到贾张氏要入狱三年,不由感慨一句。
陶松张张嘴,最后还是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