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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番外:企业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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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番外:企业改革(2/4)

到300人及以上,且公司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。

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企业,就会被划分为中型企业。

而中型企业,不能个人独资,且最大持股个人的股份,不能超过公司所有股份的50以上。

一直到这里,都属于是国家不太干涉的领域。

而这些公司所能够涉及到的产业,基本上也都包含了轻工业的几乎所有方面以及部分重工业。

再之后的大型企业和超大型企业,就必须要采取国资入股的方式了。

大型企业的标准是:公司从业人员达到2000人,且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800万元。

最后的超大型企业的标准则是:公司从业人员超过10000人,且公司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。

当然了,这个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每五年,由人大和政协对标准重新进行核定。

大型企业之中,单独持股人的股份份额,不得超过10,超大型企业之中,单独持股人的股份份额,不得超过5。

当然了,以上的所有标准,实际上都是针对的新成立的企业。

而针对之前就有的企业,则是由国家出面,对部分不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,进行国企改革。

就以京州市光明区的大风服装厂为例。

大风服装厂,成立于建国初期,一开始,自然是完全由国家控股的国企。

之后,在90年的时候,正式开始国企改革。

其所有股份,由国家控股51,剩余的49的股份,则是全部按照岗位和职务,由大风厂的全体员工进行持股,并由员工持股委员会进行代持。

员工只有分红权,而没有股份买卖的权利。

而剩余的由国家持股的51的股份,则是通过寻找职业经理人或者说带头人的方式,由职业经理人或者带头人代持这些股份,并享有其中最多5的股份分红权。

而这,便是为什么蔡成功能够掌控大风厂51股份的原因所在。

实际上,蔡成功只是大风厂的职业经理人,他的收入,主要是由那最多5的分红以及作为职业经理人的工资构成的。

如果工厂连年亏损,国资委或者企业内部的员工对职业经理人不满,是可以通过持股委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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