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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番外:财税和教育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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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番外:财税和教育改革(1/5)

历朝历代,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,必然要做的三件事情,用一句话说,就是:削藩均田下长安。

所谓的削藩,实际上就是反垄断。

反对特权阶级垄断各方各面的事情,这其中,包括各种资源,以及社会地位,政治地位等方方面面。

均田,指的则是均衡税赋。

我国的税收,采取的阶梯式缴纳的方式。

总计分为8档。

其中,以个人收入纳税的要求为例。

标准为,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国人均收入60以下的,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收入高于全国人均收入60(不含),低于全国人均收入的,,超出部分,征收12的个人所得税。

收入高于全国人均收入(不含),低于全国人均收入15倍的,超出部分征收3的个人所得税。

收入高于全国人均收入15倍(不含15倍),低于25倍的,超出部分征收9的个人所得税。

高于25倍(不含25倍),低于42倍的,超出部分征收16的个人所得税。

高于42倍(不含42倍),低于66倍的,超出部分征收28的个人所得税。

高于66倍(不含68倍),低于10倍的,超出部分征收43的个人所得税。

超过10倍(不含10倍)的,超出部分征收65的个人所得税。

而全国人均收入的数据,由每年年终国家信息平台公布的数据为准。

就比如,张某担任某公司高层领导,并且,享有公司1的股份分红权。

他每年的工资加上分红,大约200万元。

而上一年度的全国人均收入为50000元。

那么,他今年真正能够拿到手里的钱,就是899210元(为了避免有读者看不懂,计算公式如下:30000+(20000-2000012)+(25000-250003)+(50000-500009)+(85000-8500016)+(120000-12000028)+(170000-17000043)+(1500000-150000065)=899210)。

是的,最终,他能够拿到手里的,便是89921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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