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4章 借助(2/3)
强。
不就是小三趾高气扬,去原配的公司闹一下而已,有什么大不了的。
平时在电视剧、短视频中,可没少刷到过这种情节。
最后小三一点事都没有,该吃吃,该喝喝。
反倒是原配被搞得很惨。
其实‘寻衅滋事’这个罪名,本身脱胎于以前的‘流氓罪’。
在司法实践中,被称为新的‘口袋罪’。
其入罪门槛低、涵盖范围广,变相作为了其它犯罪的兜底罪名。
它既可能属于治安案件,也可能属于刑事案件,完全看治安机关怎么定性。
打个最简单的比方:
我看你不顺眼,把你打成了头角峥嵘,血花飞溅,可验了伤只有轻微,根本达不到入刑的标准。
最多也就拘留几天,罚点款而已。
可要是你叔叔是祁厅长,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?
是不是就可以引用‘寻衅滋事’这个罪名了。
咱们不从伤势入手,只谈行为、动机、影响,那就符合标准了。
从治安处罚,一下子上升到了刑事高度。
金胜现在就是利用这一点。
民警看了一下记录的报案信息后,挠了挠头道:“这位律师,按照你反应的情况,我们会进行调查取证的。”
“但有很大的可能,只是涉及了治安管理这一方面。”
这位接待自己的民警,态度怪好的。
甚至还特意解释了一下。
金胜笑了笑道:“没问题,那就麻烦警官了。”
“有消息了,烦请先通知我一声。”
“具体其它的问题,到时候我们再过来聊。”
民警整理好了资料,顺便还给出具了一张报案回执单。
金胜之所以没去争辩,主要是眼下时机还没到。
拿到报案回执只是第一步。
等借助警方的力量查实了一些事情后,才会开始第二步。
光给毛雪芳弄个治安拘留,不是拉低了金胜的档次嘛。
刚从治安所出来,陈伊婷开口道:“金律师,今天太麻烦你了,那我就先回福利院。”
“我送你吧!反正离得也不远。”
陈伊婷连忙摆手道:“不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