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宋综:从秀才宰执天下,指鹿为马」

第174章 这样的女人要不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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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这样的女人要不得!(2/4)

娘子也真是的,为了嫁给自家这位姐夫为妾室,不惜以死相逼。

实在是……

实在是太不自爱了。

殊不知!这女子一旦做了妾室,可就万事都不由自己了,一辈子的幸福都被毁了。

她是真的想将孙志高给破口大骂一顿,可是想到两人的婚事已成定局,又不得不忍耐了下来。

这要是触怒了对方,往后在这孙府当中的日子怕是更难过了。

“好了。”

“六妹妹,想必此生也是第一次嫁人,怎知进了孙府就不得好过呢?”

“放心吧!”

“你淑兰姐姐你还不了解吗?她还能欺负了你不成?而我自然也会对你百般怜惜,不会太过拘束。”

“当然,最主要的是关于这场婚事,你我都做不了主。”

这瓜都扭下来了。

无论盛明兰心中有多不情愿,孙志高也不可能再给她接回去啊!

再者说了……

就算孙志高愿意,盛家那边也不会愿意的。

“还请姐夫日后,多多怜惜!”

纵然心中有百般委屈,盛明兰最终却也只能是咽回肚子里。

事情已定,不是她能改变的。

“那必须的!”

虽然孙志高自认不是一个好人,却也不是一个烂人。

对于自己的女人,只要对方不是太过分,那他就不会辜负对方。

“婚期,定在了一个月后!!夫君,这段时间还是多加准备。”

“过几日,就要去下聘了。”

餐桌上。

盛淑兰目光在孙志高两人身上扫视,随后,直接将两家商量好的日子定了下来。

“自然。”

孙志高点了点头。

心中难免还是有几分期待与紧张的。

自家夫人那是他穿过来就有的,潘金莲的话算是买过来的。

严格意义上来说,明兰虽然不是正室,却是他娶的第一个女子。

在北宋时期,纳妾是需要下聘的。

纳妾虽然不如娶妻一般隆重,礼仪繁琐,可却也并非是随意之举。

同样有一定的规矩和流程。

尽管程序相对简化,但也需要给予彩礼等聘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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