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脚踏进龙族给绘梨衣拐回现实了」

THE LAST 完结感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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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LAST 完结感言(2/3)

因为我才是ee小子,我才是深夜心碎小狗。可绘梨衣的王子不该是这样,他的王子可以有缺点,但至少应该阳光些,该是温暖的。

不能是一个自己都没活明白的去教一个啥也不懂的孩子怎么长大。白小白反倒被我写成了我理想中的性格。

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小怪兽呢?

用我书里的话来总结就是

“我觉得有一个能把你当成全世界的女孩子,是一件无比令人迷恋的事情。辜负这样的女孩子,是该下地狱的”

这句话我书里写了好几遍,会有这样的想法是人之常情,但也侧面证明了我的幼稚,恋爱过的应该都知道这样的想法是虚幻的。但这也是我喜欢这位如泡影般喜欢的少女的原因。

绘梨衣对我来说就像是林俊杰的一首歌,我超级喜欢的一首歌叫《alwaysonline》

然后说说我吧。

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,我很喜欢写雨天,下雪天这样的天气。

相较于晴空万里。

我觉得雨天和雪天反倒更浪漫些。

我喜欢写在雨里和相爱的人依偎在一起,可以什么都不干,只是感受着身边爱人的存在,听着外面的雨声,慢慢悠悠的度过一天,我觉得这样浪漫极了。

又或者,在雪花飘落的天空下,感受着对方的体温,望着对方的脸,说那些肉麻的情话。重要的从来都不是天气,而是身边的你。

说来可笑,连女朋友都没有的我,却在写恋爱文。

所以说白小落你是缺爱小子。(指指点点)

然后说说我的文笔吧,我只能用一坨来形容了,真的我的文笔属于是时好时坏,有灵感了写出来的东西不像是我写的,没灵感硬挤出来的就是一坨。我很佩服江叔叔的文笔,我真的很羡慕他那种能几句话就写出震撼人心画面的能力,所以我一直在和自己的文笔较真。

放心没钻牛角尖,因为我比较懒,争着争着,我就开摆了。哎嘿~

最后说回书本身

这本书的创作没有什么特别的契机,如我所说,只是心血来潮写了个故事,灵感来了,就写了出来。碰巧得大家喜爱,所以便接着写了下去。与其说是龙族同人文,倒不如说是角色的恋爱幻想?

随着我的故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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