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唐兕子:我的六个神豪小囊君!」

第222章 毛仲副将助力,微麦丹霞终伏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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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2章 毛仲副将助力,微麦丹霞终伏诛!(1/3)

推了推圆框眼镜,蘸饱墨汁的狼毫在宣纸上沙沙作响。

且看这长安城里的人心,大抵是比灞桥的柳絮还要轻浮些。

那龙椅上的天子,倒成了妇人手中的提线木偶。

妻子微麦与女儿丹霞两个人,裹着锦绣蟒袍,倒要学眉小兕女帝临朝听政的派头,殊不知宫墙外的枯骨堆里,早埋着无数\"女中尧舜\"的旧梦……

王毛仲这厮倒是个人物。家奴之子,偏生得副玲珑心肝,鞍前马后伺候主子时,倒比那庙堂上的衮衮诸公还要伶俐三分。

万骑营里的丘八们吃醉了黄酒,他便能掏出碎银子结账;哪个校尉害了疟疾,他倒记得送几剂汤药过去……这般作态,莫说临淄王三郎紫岸这个明眼人,便是朱雀大街上的贩夫走卒见了,也要赞声\"好个知冷知热的贴心人\"!

天意最喜弄人。前脚才见眉小兕的魂魄散作云烟,后脚这缕游魂偏生又从黄泉折返——倒像是长安城里的更夫漏敲了梆子,教那碗孟婆汤生生泼在了忘川河里。

无独有偶的三郎紫岸,连夜打马回京时,马蹄溅起的尘土怕是要迷了阎罗王的老眼。这时空中,黑瘦家奴王毛仲,倒成了主子身前移动的肉屏风,挽弓的手指稳得像钉进砖缝的钢钉,叫人疑心他前世是后羿转错了胎!

却说这三郎紫岸使钱的手段,倒比那赌坊里的老千还要狠辣三分。万骑营的军汉们吃着胡饼蘸羊肉汤,浑不知汤底沉着临淄王府的金豆子;北门戍卫的刁斗声里,倒有一半是王毛仲与李宜德摸黑递密信的脚步声。玄武门前的砖缝里渗着前朝的dna,他们偏要往里头灌新酿的米酒——醉醺醺的忠肝义胆,原是最容易点着的!

七郎紫岸的妻女终究是少了眉小兕的女王见识,毒死七郎紫岸那日,怕是只顾着对铜镜试戴九龙衔珠的步摇,却不知万骑营的马槽底下,早埋着临淄王府送去的三百把淬毒匕首。

是微薄还是高耸来着?总之这两个草包将军,倒把治军当作驯兽把戏,今日克扣粮饷,明日鞭笞校尉,生生把座火药库坐成了热灶头。待到葛福顺们红着眼闯进王府时,陈玄礼甲缝里的血垢,倒比霞丹一直觊觎的凤冠还要晃眼。

小兕乐了:“你说的可是韦播、高嵩这两个蠢材?他们真当万骑营是自家豢养的鹰犬?只顾皮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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