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开局入赘:我苟到举世无敌」

第994章 不知所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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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94章 不知所踪(2/3)

乃至各人的显著相貌特征,此册三年一更,务求详实。

若有外乡人至此,若无合法的“路引”与随身携带、证明身份的“黄册照身”,该地总甲有权当场将其锁拿送官,称之为“勾摄”。

凡百姓欲离家远行,超出百里之外,必须向本县耆老或里长申请“路引”,其上需写明姓名、年岁相貌、去向缘由、以及确切期限,沿途关卡驿铺验明无误方得放行。没有这张路引,客栈不敢留宿,雇主不敢收用,甚至连渡船艄公亦不敢载。

各坊巷之间,设“木铎老人”与“总甲”负责治安,每日暮色降临,便击柝巡行,沿街高喊“防火防盗”。

每夜五更时分,总甲更需亲自逐户清点人数,若有丁口缺失即刻记录,次日一早便需上报官府。

可以说,生人一旦踏入某处坊墙,便立刻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。

《大诰》明令:凡擒获无籍逃民者,赏银五两;凡隐匿不报者,与逃民同罪论处。加之邻里之间互相担保,一家出事,十家连坐,因此谁也不敢、也不愿替身份不明的外乡人遮掩。

即便是侥幸混入京畿之地的逃人,若无亲眷可以投靠,也只能在城外“浮住”,白日进城寻觅活计,黄昏必被驱赶出城。

客栈每留宿一客,必须将其路引押在柜上,次日送交总甲查验;无引者即刻报官。

即便案犯试图通过剃发、更换衣物、更改姓名来隐藏身份,其黄册上记载的“原貌”依然存在,坊里之间张贴的“木刻小影”,一对比便无所遁形。

因此,在这层层罗网之下,于城池之内,外乡人若无合法路引与可靠保人,往往一两日内便会因口音、衣着样式、鬓角新剃痕迹被识破;

即便持有路引,也只能在注明的期限与地点范围内活动,稍有逾越,超期滞留,便会立刻被“勾摄”法办。

坊墙之内,人人皆眼,户户为哨。这才是“真容图一贴,满城皆知”的根基。

当然,现实未必如律令般严苛、不近人情,总有空子可钻——总甲受贿、里长包庇、客栈私留黑户,时有发生。

可正因如此,逃犯更不敢信人。

落草为寇?

山中猎户、马帮、流民,皆可能为赏银出卖同伴。

故而大玄境内,作奸犯科者,结局往往只有二途:

一者伏诛,二者北走边镇——高平、独石、开平,朝廷鞭长莫及,律令难达,方有一线生机。

江知意既来了延庆,定是往高平方向而去,显然深谙此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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