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」

第1068章 道高一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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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8章 道高一丈(4/5)

放之罪。」

陈氏沉默良久,终于供认:「是赵经历让我代持股份——他说工程结余,换成股份稳妥,日后分红再分。」

袁柏记录口供,让陈氏签字画押。

与此同时,张书审讯李四。

张书问道:「你承包河道工程民工雇募,帐目显示雇二百人,日工钱三十文。实际仅一百五十人,日工钱二十五文。差额银子去哪了?」

李四咬定:「民工偷懒,中途跑了些人,工钱照付了。」

张书出示民工名册与工钱领取手印记录:「名册上只有一百五十人。且有多名民工证实,日工钱仅为二十五文。你虚报人数、克扣工钱,证据确凿。」

李四低头不语。

张书继续施压:「你今年三月支出五百两购入京畿产业原始股,钱从哪来?是否为民工雇募款项的结余?」

李四犹豫不答。

张书说道:「陈氏已招供。你若咬死不认,所有罪责由你一人承担。若如实交代,或可酌情。」

李四最终松口:「是表兄赵有德让我做的————他说帐面要做平,多余的钱换成股份,存在我名下,但实际是他的。」

张书录下口供。

取得陈、李二人证词后,张书和袁柏继续扩大调查范围。

他们指挥治安司,以协助经济案件调查为由,传唤了与赵有德有工程往来的数名商人,包括供应石料、车辆租赁的商户。

张书审问车行主:「赵有德规定车辆轴距、载重,只有你家车行符合。招标前,他可曾与你通气?」

车行主起初否认。

袁柏出示合同副本与赵有德批文:「条款明显为你家量身定制。且工程期间,你车行运价高于市价两成。若无事先约定,你如何敢报高价?」

车行主见无法抵赖,交代:「赵经历事先暗示,若我中标,可返利一成————返利都以现银交付,未留字据。」

张书追问:「返利多少?如何交付?」

车行主答:「三次工程,共计返利二百四十两。每次完工后,他派心腹来取。」

袁柏记录在案。

袁柏同时审讯石料商户:「你供应石料,合同定甲等青石,实际供货为乙等麻石。差价谁吃了?」

商户辩解:「货是一样的,只是名头不同。」

袁柏出示工部营缮司的物料验收记录:「验收文书注明青石质地」,但工部后续抽检,发现路段石料多为麻石。你以次充好,欺瞒官府,该当何罪?」

商户冷汗直下,最终承认:「赵经历说,帐上按青石走,差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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