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四章 定蛮(10/14)
的仪式,当众烧毁他们的奴隶契书与身份木牌!”
“将他们的名字,堂堂正正地编入当地州县的黄册,成为我荆襄的子民!”
“落籍之后,他们将享受与普通汉人完全同等的待遇。”
“包括但不限于:按照《恤民令》分配基础的口粮田,拥有个人私产的权利,以及,受律法保护的人身安全,任何汉人都不可再随意将他们当作奴隶打骂!”
这道恩令一出,连许良都不由抽了一口凉气。
釜底抽薪啊!
可以想象,当这条政令在那些绝望的蛮人苦役中传开时,会引起多大的轰动!
当“成为一个体面受保护的汉人”成为一种合法且完全可以量化的奖赏时。
那些蛮人心中的仇恨,立刻就会被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渴望所取代。
他们会从需要鞭子抽打才肯干活的被动奴隶,变成主动拼命劳作、互相监督、绝不逃跑,只求早日干满五年改变命运的“预备汉民”!
“主公此令,犹如神来之笔,定能瓦解蛮族苦役内部的所有抵抗意志。”
萧平由衷地赞叹了一声。
但以他的缜密性子,还是立刻顺着顾怀的思路,补充提出了更为深远、狠辣的社会融合政策。
“不过...主公,仅仅是制度上的平等待遇,或许仍不足以在几十年后,彻底消除汉蛮之间的民族隔阂。”
“属下以为,在《落籍恩令》推行的同时,还应进一步推出两项政令。”
“其一,鼓励通婚。”
萧平说道:“法令应明确规定,落籍的蛮人,不仅可以相互通婚,官府更应当鼓励他们,与普通的汉人平民通婚!”
“甚至于,山内的女童、女丁,现在也能通过蛮市收容了!毕竟荆南连年战乱,民间男女失衡,为了早些扩张人口,或许不能仅仅依靠《恤民令》,而是要依靠汉蛮通婚!”
“为了推动这一进程,甚至可以下令:凡是汉蛮通婚的家庭,官府将给予前三年免除部分赋税,或者直接提供补贴优待!”
他总结道:“这样一来,用利益捆绑血缘,只需通过几代人的血缘混血,原本的‘蛮族’概念,将在荆南的村落中,被彻底稀释、消亡。”
顾怀点头:“善。”
萧平接着说道:“其二,打散安置与保甲监控。”
“虽然给了他们平民身份,但防人之心不可无。”
萧平提醒道:“政令必须规定,任何落籍的蛮人,绝不允许聚族而居!他们必须被强行打散,以户为单位,分散安置在荆南成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