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八章 档案室的迷雾(3/3)
算方案的复印件上,字迹已经有些模糊,但还能辨认出内容。
红星机械厂的资产评估总额是八百七十万港币,负债总额是一千二百万港币。清算后,所有资产用于偿还债务,工人遣散费由政府垫付。
签名栏上,三个人的名字清清楚楚——
林卫国,红星机械厂法定代表人。
王文杰,裕泰集团财务代表。
赵明远,清算组副组长。
苏晚晴盯着赵明远的名字看了很久。
根据赵明远自己的说法,他是被“老四”逼着签下那份《资产清算协议》的。但在这份官方档案里,他签的是清算方案,而不是《资产清算协议》。
两份合同,两个身份。
一份是明面上的,合法合规的破产清算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