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开局女县令把我带回家」

第八十二章:回条写得像谜语,那就等于没写

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

第八十二章:回条写得像谜语,那就等于没写(3/8)

“看得懂就好。”

她忽然明白,陆寻为什么总说告示要人人看懂。

因为看不懂,就等于没有。

……

第二件事,是个货郎。

他丢了一只木箱。

箱子里不是贵重东西。

是针线、梳子、红绳、铜镜一类小货。

对大商户来说不值钱。

对他来说,却是全部本钱。

他昨日递了状,今天来问回条。

这件事归到了巡街房。

轮值的巡街房书吏姓马。

马书吏倒是比周平识相。

不写官话。

直接写:

货郎陈六丢木箱一只。

马贵收。

巡街房查。

三日内回。

陈六看完,松了口气。

正要走,却又迟疑了一下。

青竹看见了,问:

“还有什么?”

陈六小声道:

“姑娘,我不是催。”

“我是想问,若三日后还找不到,我是不是就没办法了?”

青竹一怔。

她没立刻答。

因为她说过,只记不断。

这问题该京兆府答。

她看向孟维安。

孟维安走过来,问马书吏:

“巡街房查失物,三日后若未得,按例如何?”

马书吏道:

“继续访查。”

孟维安皱眉。

“怎么继续?”

马书吏又卡住了。

陈六苦笑。

“所以我才怕。”

“你们说继续查,我也不知道查哪儿。”

“到时我再问,怕又是回去等。”

这句话说得很轻。

却让问事桌前安静下来。

青竹低头,看着桌上的回条。

谁收。

归哪房。

几日回。

这些能让事不丢。

可三日之后呢?

若没结果,只写“继续查”,百姓依旧不知道该怎么等。

她想起陆寻之前说过的“续回条”。

于是她轻声道:

“孟大人。”

孟维安看她。

青竹道:

“可不可以补一条。”

“到回期若没有结果,也要写查过哪里,下一回期几日。”

孟维安眼神一动。

这正是问事桌第二步。

不是每件事都能立刻有结果。

可没有结果,也不能空口拖。

孟维安立刻道:

“可。”

他转向马书吏。

“写。”

马书吏在回条后面添了一行:

三日后若未得,写明已查何处,并给下一回期。

陈六看着这句话,明显安心了些。

“那我三日后来,不是白来?”

青竹摇头。

“不是。”

陈六笑了。

“那就好。”

他把回条叠好,放进贴身衣襟里。

像放自己
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

相关推荐

开局女县令把我带回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