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:回条写得像谜语,那就等于没写(3/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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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看得懂就好。”
她忽然明白,陆寻为什么总说告示要人人看懂。
因为看不懂,就等于没有。
……
第二件事,是个货郎。
他丢了一只木箱。
箱子里不是贵重东西。
是针线、梳子、红绳、铜镜一类小货。
对大商户来说不值钱。
对他来说,却是全部本钱。
他昨日递了状,今天来问回条。
这件事归到了巡街房。
轮值的巡街房书吏姓马。
马书吏倒是比周平识相。
不写官话。
直接写:
货郎陈六丢木箱一只。
马贵收。
巡街房查。
三日内回。
陈六看完,松了口气。
正要走,却又迟疑了一下。
青竹看见了,问:
“还有什么?”
陈六小声道:
“姑娘,我不是催。”
“我是想问,若三日后还找不到,我是不是就没办法了?”
青竹一怔。
她没立刻答。
因为她说过,只记不断。
这问题该京兆府答。
她看向孟维安。
孟维安走过来,问马书吏:
“巡街房查失物,三日后若未得,按例如何?”
马书吏道:
“继续访查。”
孟维安皱眉。
“怎么继续?”
马书吏又卡住了。
陈六苦笑。
“所以我才怕。”
“你们说继续查,我也不知道查哪儿。”
“到时我再问,怕又是回去等。”
这句话说得很轻。
却让问事桌前安静下来。
青竹低头,看着桌上的回条。
谁收。
归哪房。
几日回。
这些能让事不丢。
可三日之后呢?
若没结果,只写“继续查”,百姓依旧不知道该怎么等。
她想起陆寻之前说过的“续回条”。
于是她轻声道:
“孟大人。”
孟维安看她。
青竹道:
“可不可以补一条。”
“到回期若没有结果,也要写查过哪里,下一回期几日。”
孟维安眼神一动。
这正是问事桌第二步。
不是每件事都能立刻有结果。
可没有结果,也不能空口拖。
孟维安立刻道:
“可。”
他转向马书吏。
“写。”
马书吏在回条后面添了一行:
三日后若未得,写明已查何处,并给下一回期。
陈六看着这句话,明显安心了些。
“那我三日后来,不是白来?”
青竹摇头。
“不是。”
陈六笑了。
“那就好。”
他把回条叠好,放进贴身衣襟里。
像放自己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