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开局女县令把我带回家」

第八十三章:退补条不是赶人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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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三章:退补条不是赶人条(2/8)

“我爹从山里背来的。”

“本来要卖给东市酒楼。”

“半路去喝水,回来就没了。”

茶摊老板忍不住道:

“一袋干菌子,要物件图样?”

周围顿时有人笑。

少年脸更红。

“我画不出来。”

“我爹也不会画。”

“所以我今日想来问问。”

“是不是不画,就不能收?”

青竹看向昨日开退补条的小吏。

那小吏姓田。

户籍房的人,今日正好也在。

田小吏脸色有些不自然。

“退补条上写得清楚。”

“缺什么,补什么。”

青竹指着那一页纸。

“这些都缺?”

田小吏道:

“按规矩,状纸越详越好。”

青竹看着他。

“越详越好,不等于缺了就不收。”

田小吏皱眉。

“若不写清,后头怎么查?”

青竹没有急着反驳。

她低头看着那张退补条。

陆寻说过。

退补条不是为了让人走。

是为了让人知道怎么回来。

可眼前这张,写得像一堵墙。

少年看完,不知道怎么补。

只知道自己大概进不了门。

这不对。

青竹提笔,在小册子上写下:

退补条若把人吓回去,就不是退补,是赶人。

她写完,抬头问孟维安:

“孟大人,失物状最少要写哪几样?”

孟维安沉吟片刻,道:

“失主是谁,丢了什么,何时何地丢,若有证人便写证人。”

青竹点头。

“那就写这四样。”

她拿起一张空白纸。

当着众人的面,重新写:

退补条。

未收原因:失物状未写清何时何地丢。

须补:一,失主姓名。二,失物名称。三,丢失地点。四,大概时辰。

若有证人,再补证人。

无图样,不强求。

写完,她把两张退补条并排放在桌上。

左边那张,密密麻麻。

右边这张,四行。

少年看了右边那张,立刻点头。

“这个我会补。”

青竹问:

“你爹叫什么?”

“郑山。”

“丢了什么?”

“干菌子一袋。”

“哪儿丢的?”

“东水井旁边。”

“什么时辰?”

“昨日午后。”

青竹看向田小吏。

“你看。”

“他不是说不清。”

“是你问得太多,挡住了他能说清的。”

田小吏脸色一阵红一阵白。

周围百姓听懂了。

“对啊。”

“问最要紧的不就行了?”

“丢一袋菌子,还要图样,谁画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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