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穿成京圈佛子恶毒女友,我拿钱跑路」

第260章 开庭,他没病!

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

第260章 开庭,他没病!(2/3)

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,头发扎得整齐,脸上的伤已经退了大半,只剩下颧骨处一道浅褐色的印子,她用薄粉底遮了一下,但喻觅双坐在她旁边还是能看出来。

钱瑞函坐在被告席上,穿着一件深色西装,头发梳得很服帖,他旁边是他的辩护律师,一个五十多岁、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,正低头翻看面前的文件。

钱父坐在旁听席的另一头,脸上没有太多表情,只是在进门时朝喻觅双的方向看了一眼,然后收回目光,没有再移动。

公诉人先发言。检察官起身后,先陈述了案件的基本事实,然后依次出示证据:方楠的验伤报告,包括肋骨骨裂的CT影像、颈部扼压的皮下出血照片、背部条状淤痕的测量记录。

医院急诊科的诊疗记录和清创手术记录;方楠之前保留的伤口照片及时间线记录;还有方楠被殴打时录制的部分音频片段,音频经过降噪处理,能清楚地听到钱瑞函的辱骂声和方楠的呼救声,以及随后几秒里拳脚落在身体上的闷响。

检察官的陈述不长,但每一条证据都对应着伤情报告上的具体部位和时间,像是在用一道已经提前校准好的尺子,把那些散落在不同阶段的伤害逐一归位到它们该在的位置上。

他最后说:“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,情节恶劣,社会危害性大,请法庭依法从重处罚。”

钱瑞函的辩护律师站起来,没有直接反驳证据本身,而是先陈述了钱瑞函的个人情况——无前科、有固定职业、家庭背景稳定、平时表现良好。

然后他话锋一转:“审判长,我的当事人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向法庭说明。”

他从文件袋里取出一份装订好的材料,递交给法官,“这是我的当事人近期在精神卫生中心做的诊断评估报告。报告显示,我的当事人被诊断为间歇性爆发性障碍,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。”

“在他实施相关行为时,他正处于病情发作期,对自身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显著减弱。根据《刑法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”

律师把报告翻到最后一页,“这是医生出具的正式诊断意见书,以及病历和复诊记录。我的当事人目前正在接受药物治疗,并定期复诊。”

审判长接过材料,低头翻看了片刻,然后抬起头看向公诉人:“公诉人对这份材料有什么意见?”
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

相关推荐

穿成京圈佛子恶毒女友,我拿钱跑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