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3章 不是加权(2/3)
墨色发乌,是补签——落款的日子写在前,墨迹却压在后头那一层纸痕上。补签不算假,可补签的意思是:当时没人签,事后才有人补上一笔,好让这条减权看起来有出处。
“第三行呢。”郑直问。
“没有签押。”齐墨说,“空着。”
田小满那一条,连补签都省了。
最末一排,马长根忽然低下头。
他攥着那本旧账,指节发白。陶六出事那年,他也去问过一句“陶六说的丹到底有没有查”,被人一句“随案封存”推了回来。他那时不懂这四个字的分量,只当是丹房把事管起来了。
如今他懂了。
那四个字管的不是案。那四个字管的是别再问了。
“三次减权,一次复核也没有。”
堂上安静下来。
这才是郑直等的那句话。他要的从来不止是把三个人抬起来。他要把那三只按下去的手,一只一只翻到明面上。
“撤的,是这三次减。”
“撤完,他们回到该在的位置——待核。”
杜契使的袖口停了半息。
他辩得了“加权”,辩不了“减权”。加权要理由,减权当年那三笔,理由都写得极随便:随案、暂行、跳过。随便到今日拿出来读一遍,就够难看。
陈槐再列新状态。
“陶六——源头待核。”
“青灰七号——待寻,高风险。”
“田小满——待医修复核。”
三行落定。
没有一条写着采信。
没有一条写着定责。
只是从无声处,回到待核处。
评议使抬手。
“恢复,不等于采信。”
“准撤三处减权。”
杜契使没有再开口。
替他开口的,是百丹阁外务那位副令。这人一直坐在席角,不看表,只看人。此刻起身,语气比杜契使平缓得多。
“撤可以。”
“但三线须标争议。”
“百丹阁不认这三条已成立,标明争议,是本阁的权。”
堂上的目光转向郑直。
低阶席上有人已经攥紧了手——好不容易撤下来的三顶帽子,转眼又要盖上一顶新的。
郑直却写得干脆。
“标。”
他把笔停了一停,又添一句。
“不得归零。”
“争议可标,标多少条都行。标了争议的,仍留在待核栏,仍按期限核。”
“谁若拿这个‘争议’二字,再把它降回噪声、降回零权——那就是第四次减权,一样要撤。”
副令没有立刻坐下。
“争议二字,标在何处。”
这一问,问得比方才更细。标在卷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