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!劣迹艺人!开局为贫困生申冤」

第213章 举证质证环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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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章 举证质证环节!(2/3)

安泽养老院专用隐秘药房,专供预缴高额护理费的重病老人使用。”

“证物二:养老院内部隐秘采购账本,记录三年来违禁药物的采购时间、数量、金额,全部走账外资金,规避正规监管。”

透明证物袋在法庭上依次展示,照片同步投放在庭审大屏上。

直播间瞬间炸开!

【666,这直接把铁证拿出来了!】

【实物都搜出来了!还说管理失职?谁家管理失职会藏违禁药做账外账?】

【账本都在,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,这叫不知情?】

【看傅承宇接下来怎么洗!】

【傅承宇:就没有这种证据。】

【他只是怕了。】

【这踏马能不怕吗?】

审判长目光扫过各方:“请各方发表质证意见。”

“首先由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发言。”

江晨缓缓起身,声音沉稳:“被害人代理人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均无异议。”

“该组物证直接证明安泽养老院长期、刻意采购无资质违禁药物,规避正规药品监管,专门用于特定老年群体,与起诉书指控的蓄意伤害行为完全对应。”

说完,江晨从容落座。

审判长随即看向被告席:“各被告人,对该组证据有无异议?”

高建明率先开口,声音带着几分慌乱:“我有异议!我不知道这些药是违禁的,我以为是普通安神药品,采购都是下面人办的!”

其余几名被告人面面相觑,最终都低声附和:“我们是按领导安排做的,不清楚药品资质。”

最后,审判长示意辩护人发言。

傅承宇起身,不慌不忙开口:“辩护人对药品实物、账本本身的真实性无异议,但对证明目的有异议。”

“第一,无批号不等于违禁,不能直接认定该药品具有致命危害性。”

“第二,隐秘账本为部门内部记录,无高建明先生签字确认,不能证明其对违禁药品采购知情并主导。”

“第三,该物证无法直接关联老人死亡结果,更不能证明存在杀人故意!”

一番话,处处钻空子,试图削减证据的威严性。

直播间网友听得一阵骂声。

【又开始了!反正什么都往下属身上推,高建明啥都不知道是吧?】

【账本都三年了,他当院长的能不知道?骗三岁小孩呢!】

【无良律师的常规操作,见怪不怪了。】

【我就纳了闷了,明明铁证摆在面前,为啥就不认呢!】

【认?认了就完了!这不知道要关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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