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名义:我帮祁同伟直上青云」

第301章 小人构陷,釜底抽薪

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

第301章 小人构陷,釜底抽薪(2/3)

的火气:“辩方律师又提交了一份新材料,说汉东方面在取证过程中存在‘胁迫证人’的行为,法官要求我们一并作出说明。”

沈砚问:“胁迫证人,谁提的?”

“那个姓孙的退休副主席,他说余三水在看守所里被‘威逼利诱’,才写了那本现金账的证词。”

祁同伟停了一下,“这个人现在人在境外,和钟正华住同一个城市,钟正华给他出的机票、租的房子,律师也是同一个。”

沈砚冷笑了一声。

钟正华在境外养着这么一个“退休干部”替他说好话,打的就是“汉东在搞政治迫害”这张牌。

法官保留第三点质疑,说明这张牌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。

沈砚说:“证据来源合法性说明,让陈志刚牵头做。每一份证据的提取时间、提取人、见证人、保管链条,全部列清楚。

姓孙的说余三水被胁迫,那就把余三水当时自愿交代的录像和签字记录一起附上。”

祁同伟说:“好,我这边也准备一下证人的出庭安排,余三水年纪大了,周世昌身体也不好,出庭可能撑不住。”

沈砚想了想,说:“周世昌和余三水不出庭,用书面证词加录像。

钱守礼的身体还行,可以出庭,另外三个办案人员,你安排两个过去就够了。”

祁同伟应下。

挂电话之前,沈砚补了一句:“你在那边注意安全,钟正华急了什么都可能干。”

祁同伟说:“我知道。”

这件事办完没两天,钟正国那边果然又动了。

这一次,他动的不是案子,是沈砚本人。

中纪委某室突然给汉东省委组织部发了一份函,说“有群众反映”汉东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沈砚在吕州处置地方企业债务过程中存在“违规操作”,要求组织部了解情况。

函件措辞很谨慎,用的是“了解”而不是“调查”,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。

组织部部长姚崇拿到函件后,给沈砚打了个电话,语气很客气,但话里话外都是探口风的意思。

沈砚说:“材料我准备好,随时可以交,你那边按程序走就行。”

姚崇说:“沈省长,这件事我先不急着办,先跟你通个气,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。”

沈砚说:“谢谢姚部长。”

挂了电话,沈砚坐在办公室里,把这件事的前后想了一遍。

钟正国这一招很阴,他不直接查沈砚的问题,而是通过“群众反映”让组织部“了解情况”。

了解情况不需要立案,不需要证据,
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

相关推荐

名义:我帮祁同伟直上青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