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名义:我帮祁同伟直上青云」

第305章 四面发难,死拖引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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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5章 四面发难,死拖引渡(2/3)

的司法部。

这说明钟正国在外交系统或者通过其他渠道,找到了能影响对方国家决策的人。

沈砚拿起手机,给李老发了条消息:对方司法部突然说要审核,可能拖两个月。

李老过了很久才回:知道了,我来协调。

沈砚把手机放下,站在窗前。

窗外的天已经暗了,京州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。

沈砚想,钟正华回来的路,比他预想的要难走,但他不打算退。

他拿起电话,给祁同伟拨了过去:“你在那边继续盯着,我这边找人协调。”

祁同伟说:“明白。”

李老的动作比沈砚预想的快。

他在电话里只说了“我来协调”,三天之后就有了回音。

李老告诉沈砚,他通过一位在外交部任职的老朋友向对方国家驻华使馆表达了“关切”,同时请中纪委的一位老同事出面,以“案件协查”的名义与对方国家的司法部门通了电话。

两件事同时做,对方国家的司法部很快回了话:审核程序正常进行,没有“无限期拖延”的说法,预计在两周内完成。

沈砚听完,没有松气,但至少心里有了底。

他对李老说:“钟正国那边,还有没有别的动作?”

李老说:“他最近在北京活动频繁,见了几个人,具体见了谁,我还在查。

但有一点可以确定,他已经被边控了,出不了国,他在找退路。”

沈砚问:“什么退路?”

李老说:“他自己出不了国了,但他想把钟正华的事从钟家身上剥出去,让钟正华一个人扛,这样至少能保住钟家其他人。”

沈砚沉默了几秒,说:“钟正华不会扛的。”

李老说:“对,所以钟正国现在最怕的,就是钟正华回来开口。”

但钟正国的动作比李老预判的更快。

就在李老协调外交部关系的同一天,国家能源局向汉东省自然资源厅发了一份正式函件。

要求对吕州矿产核查的最终报告进行“补充说明”,重点解释两宗矿权撤销的“法律依据和程序合规性”。

这份函件的签发人,是能源局某司的副司长,姓郑,和钟正国在中央党校的同班同学周司长是上下级关系。

自然资源厅把函件转到省政府时,沈砚看了一眼就放下了。

他把陈志刚叫来,问:“能源局那边,周司长是什么态度?”

陈志刚说:“周司长没有直接签,函件是郑副司长签的。

周司长那边,我侧面问了一下,他说按程序办。”

沈砚听出了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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