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活在民国当顺民」

第四百六十七章 方寸腾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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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七章 方寸腾挪(3/4)

分配工作这事儿,上限跟下限,天差地别。

去下面车间也是分配,去公司的业务科室也是分配。

你还都挑不出来毛病。

这可是孩子一辈子的事儿,我琢磨着,既然缘分碰上了,那咱们就好好运作下。

正好管人事的那位亲戚同志,儿女多,家里得宠的小儿子,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。

倒不是找不到工作,主要是,找的工作他都不乐意,非要去城里的机关单位坐办公室,天天给娘老子也是愁的头秃。

可巧,瞌睡遇上了枕头,我们那位同事也大概知道咱家的情况。

人家拍着胸脯保证,优先往检验科分,就是公司里的化验室,专管食品、酒水、糕点的质量检验,专业完全对上了,活儿干净,也不用在外头奔波。

转正就定24级月工资36块钱天天跟瓶瓶罐罐打交道,风吹不着雨淋不着,比跑门市部、下仓库舒坦多了。

咱家孩子性子都单纯,多合适的工作!”

嚯,老爷子悄无声的完成了这么个大事儿,还是卡在年三十敲定的,可比桌上那盆红烧肉,更硬实!

福平没忍住多问了句:“爹,您那工作不是不能私下转让吗?”

杨远信挥手:“领导要是问的话,我提一句不反对就行了。

其他事儿,他自己跑去!

我又一分钱不收他的!”

(正文已满2000字)

关于小说中涉及杨远信及李水仙缓退的原因

按照1955年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》文件规定(1956-01-01执行):

“第二条(退休条件)

(一)男子年满六十岁,女子年满五十五岁,工作年限已满五年,加上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年限,男子共满二十五年、女子共满二十年;

(二)男子年满六十岁,女子年满五十五岁,工作年限已满十五年;

(三)工作年限已满十年,因劳致疾丧失工作能力;

(四)因公残废丧失工作能力。

第三条(退休金)

(一)符合第二条(一):

工作年限5–10年:50%

10–15年:60%

≥15年:70%

(二)符合第二条(二)(三)(四):70%;

符合第二条(三)(四)且≥15年:80%

基数=退休前最后一个月标准工资+物价津贴(不含奖金)”

原文中指的工作年限,是不包括给资本家打工的时间,只能算一般工龄(凑25年门槛),不算工作年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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