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惊天大案」

第1章 杀人狂魔杨新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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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杀人狂魔杨新海(1/3)

杀人狂魔杨新海:一个“不讲理”的恶魔。

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,杨新海流窜于安徽、河南、山东、河北四省,连续作案。

他几乎不留活口,受害者多为整户灭门。

此人独自行动,全程使用冷兵器,共作案二十六起,杀死六十七人,杀伤十人,强奸二十三人。

与其他案犯不同,杨新海的杀戮往往不需要什么正当理由。

缺钱了、无聊了、想女人了、生气了、受欺负了——只要心里不顺,他便动手杀人。

他相貌猥琐,身高不足一米六,目光却只盯着年轻漂亮的女性,对年长女性毫无兴趣。

他作案有三样“法宝”:锤子、地图、手电筒。

作为一个典型的穷困潦倒之人,杨新海却多才多艺,居然爱好美术和文学。

他头脑聪明,反侦察能力极强,多次化险为夷,全身而退。

能在短短三年内犯下二十六起命案,警方历时三年才将其抓获,足见其并非等闲之辈。

他的身体素质也相当过硬。

在外流亡数年,几乎从未生病,也从不吃药。

能做到这一点,据说与他常吃猪肝、黄瓜和羊肉串有关。

杨新海最大的特点是有仇必报——但他不敢报复那些欺负他的人,而是谁欺负了他,他便去杀别人。

这好比朝鲜的做派:你若打我,我便去打韩国。

是不是有些“个性”?

虽然杨新海是十恶不赦的恶魔,但他并非天生的罪犯。

他的前半生经历了诸多不公,最终,一只铝盆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。

他常挂在嘴边的三个字是:“不讲理。”

落网之后,杨新海曾在看守所里写过一本回忆录。

全书计划分为四个章节:乡愁、流浪经历、杀人犯罪、走向末路。

遗憾的是,他只完成了第一章,便被执行了枪决。

“乡愁”的开头是这样写的:

“我们村子的西边有一条弯弯的小河,小河边上有一座桥,那座桥给我留下了耻辱的回忆。”

那么,就顺着他的回忆,从头讲起。

杨新海生于1968年7月17日,老家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汝南埠镇张家行政村杨桃庄村民组。

那里当时十分贫穷,全村只有二百多户人家。

从村子到汝南埠镇有三公里,不通客车,只有一条出村的土路。

这条土路坑坑洼洼,路况极差。

冬天尚可,到了夏天,只要一下雨便泥泞不堪,地上的泥巴足有半尺厚,根本无法行走。

而在这个本就贫困的村子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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