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集 裴炎之叛(3/11)
道:贵使能明察事发之先,真当世高人也。仁轨有密奏呈于陛下,愿劳烦贵使带回神都,拜呈天后以闻,未知可否?
姜嗣宗道:敬诺。此许微劳,何足挂齿!
明日,受仁轨奏表而还,代呈天后。武则天拆其奏表,见内中只有八字写道:嗣宗早知裴炎欲反,但为其掩饰不言。
太后览奏冷笑,即命将姜嗣宗牵出殿庭,绞杀于都亭。复将李景谌罢为司宾少卿,以右史武康沈君谅、着作郎崔詧为正谏大夫、同平章事。
世间自作聪明者,当以姜嗣宗为戒。
画外音:据唐朝笔记小说记载,裴炎确实曾参与扬州叛乱,但却并不录于正史。可一并录之于后,以飨列公。
当初徐敬业刚起事之时,欲通过薛仲璋拉拢裴炎为内应,便请骆宾王编成一首童谣,在神都洛阳到处散播传唱:一片火,两片火,绯衣小儿当殿坐。
裴炎听闻此谣,隐约发觉暗指自己,欲找人破解,最终想到骆宾王,于是寄书以问。
骆宾王回书,破解其谶:两片火合为“炎”,绯衣合为“裴”,小儿乃“子”;当殿坐表示昌隆,暗喻“隆”字。公表字子隆,是说裴炎子隆,将有皇帝之分也。
裴炎大喜过望,于是当即决定与徐敬业合谋造反。后闻徐敬业在扬州起兵,便写密书遂往扬州,与其约期内应,攻打洛阳。
其书不料被人截获,呈献天后,拆示之,信中只有“青鹅”二字。
群臣皆都不解其意,武则天解释道:青字拆分为“十二月”,鹅字拆为“我自与”。裴炎此书,是欲告诉徐敬业,自己将在十二月为应,亲自献城降贼也。
徐敬业事败,裴炎因此被杀。
参与扬州之叛诸酋之中,更有才子骆宾王,乃婺州义乌人。七岁便能赋诗,一道《咏鹅》小令,便成千古幼儿启蒙佳作。成年后又曾作《帝京篇》,当时以为绝唱。
历官武功、长安主簿,因坐赃左迁临海丞,久不得志,遂弃官还乡。徐敬业起兵讨武,骆宾王为其府属,作檄以讨武后。
檄文传至神都,武则天见其文中有“一抷之土未干,六尺之孤安在”之句,击案叹道:失此人才,宰相之过也。
敬业即败,骆宾王同时被部下所杀。好友郗云卿集成《骆宾王文集》传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