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两地牵挂(五十三)(5/5)
的影响。同时,对于受害人一定要保障她的权利,不能因为判决的不公往她的伤口上撒盐。何副书记讲话提到,这些想法都是不成熟的,处理案件当然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只是在法律的范围内要考虑各种因素,尽量做到恰当适中。
公安处去参加会议的是曹振国副处长,他发言说:“何书记讲的很好,我们公安处警察办案,首先就是接触受害人,受害人虽然是一个或几个人,但是他们就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,我们的法律规定要保护国家的利益,要保护人民的利益,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其实无论是国家利益,还是人民的利益,最终都要落实到每个人的利益上。所以,我理解,我们不能认为利益有大小之分,比如说为了公司的利益就要牺牲个人的利益,个人虽然是一个人,可是那是他的全部,如果让他做出无偿的牺牲,这对他是不公平的,咱们的法律不正是要保护每个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吗?而且我们要设身处地从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,我们不能只是说为了大的利益就可以牺牲小的利益,假如我们自己是受害人,我们会怎么想?我的意思是,这个案件我们一定要考虑到受害人的感受,不能因为考虑公司的形象而忽略受害人的权益。我说的不一定对,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。”曹处长的发言让大家陷入了沉思。主持会议的何副书记说:“大家休息一下,一会儿再讨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