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 地方势力做大(8/21)
方势力的利益据理力争,干扰朝廷的正常决策。例如,在讨论一项旨在加强对地方商业垄断打击力度的政策时,受地方商业势力贿赂的官员会极力反对,列举各种理由来阻碍政策的通过。这使得朝廷的决策过程变得复杂和艰难,难以制定出符合国家整体利益的政策。而且,地方势力在朝廷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,使得中央政府内部出现了分裂和矛盾,官员们为了各自的利益结成不同的派别,相互争斗,严重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凝聚力和决策效率。
地方势力对中央政府权威的挑战还体现在军事方面。地方豪强大族和部分地方官员私建的军事力量,对中央政府的军事控制权构成了直接威胁。这些私人武装不受中央政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,他们在地方上肆意妄为,甚至敢于与中央派来的军队对抗。例如,当中央政府派遣军队去调查某地方豪强大族的违法犯罪行为时,该豪强大族竟然指挥其私人武装进行武装抵抗,给中央政府的执法行动带来了极大的困难。这种军事上的对抗行为,严重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军事权威,使得中央政府在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方面面临巨大的挑战。若不及时加以遏制,地方势力的军事力量可能会进一步发展壮大,甚至有可能引发地方割据,危及大秦的政治统治根基。
面对地方势力不断做大的严峻形势,朝廷迅速启动了政治制度改革,力图从制度层面遏制地方势力的膨胀。
首先,对官员选拔与任命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。朝廷加强了中央对官员选拔的直接掌控力度,减少地方官员的推荐权重。设立了专门的选拔机构,由中央派遣德高望重、公正廉洁的官员组成,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选拔人才。选拔过程严格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用考试、考核相结合的方式。考试内容涵盖儒家经典、法律、经济、军事等多个领域,以全面考察候选人的学识和能力;考核则注重对候选人品德、政绩的评估,通过走访当地民众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,确保选拔出真正有能力、有品德的人才。同时,为了防止地方势力通过裙带关系干扰选拔,规定官员不得推荐自己的亲属和亲信,一经发现,严惩不贷。这一系列改革措施,旨在打破地方势力对官员选拔的操控,选拔出忠诚于中央政府、有能力治理地方的官员,从源头上削弱地方势力对政治权力的渗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