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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5章 诡辩之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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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5章 诡辩之术(2/5)

寺按律审判官员即可,何需京察?」

苏泽举例说明:「譬如治河。河道总督若不懂水文,不察堤防,遇事推诿拖延,以致河工溃败,淹田毁屋。」

「按律,他或许未贪污河银,故不犯『贪酷』之罪。但你能说他是称职之官吗?」

「京察正是要处置此类官员。若等律法明文将『昏聩误事』定为罪名,不知要等到何时,而百姓早已深受其害。」

孙文启问道:「那关于申辩听证之议,恩师如何看待?」

苏泽答道:

「此议看似公允,实则暗藏拖延阻挠之机。」

「京察每六年一次,涉及京官数千。若人人不服皆可要求听证,吏部、都察院、科道、各衙门堂官皆需参与,需多少时日?」

「听证之后若再不服,是否还要上诉?如此程序叠床架屋,京察必然迁延难决,最后往往不了了之。」

苏泽继续说道:

「况且,听证之中,官员大可效仿赵有德,以『法无禁止』为辞,为自己庸碌卸责之举辩护。」

「堂官纵有实据,也难免陷入律条文辞之争。」

「最终考绩不重实迹,反成口舌之辩场。这岂是整顿吏治之道?这分明是为不肖官员提供护身符。」

孙文启恍然说道:「所以赵有德此番言论,表面倡法治、程序,实则是在为可能被察处的官员制造理论依据,阻挠京察从严。」

苏泽颔首道:「正是。你看这联名册上七十八人,遍布各衙门低品官职。他们为何如此齐心?无非是担心此次京察动真格,触及自身。」

「故而借『法理』、『程序』之名,行维护私利之实。此乃典型的小团体自保之举,却要披上冠冕堂皇的外衣。」

苏泽语气转缓,教导道:

「文启,你需明白。为政者,固然要重制度、讲程序,但更要看其实质,辨其初衷。」

「赵有德之言,初听似乎有理,细思则处处陷阱。若依其言,吏治整顿将寸步难行,因为任何新标准、严要求,都可被指为『法无明文』,要求暂缓,先修律法。」

「而修律何其缓慢,待律法修成,积弊已深,贻误早已铸成。」

孙文启深深一揖:「学生受教。方才席间几被其言所惑,实因未能洞察其背后用意。」

苏泽让他坐下,继续说道:「海公奏疏所言,正是看到如今承平日久,官员中『庸懒昏推』之风渐长。」

「此类风气,虽不似贪腐直接害民,却如慢性毒药,侵蚀行政效能,阻碍新政推行。」

「京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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