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」

第1065章 诡辩之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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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5章 诡辩之术(4/5)

,故需程序制衡以防冤屈。」

「但京察是朝廷内部对于权力执行者的考核,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督察,是『以官治官』。」

「在此过程中,官员若觉不公,自有向堂官、吏部陈情的渠道,这已是制度内的救济。」

「若再仿照民讼设公开听证,要求与考核者当庭对质,实则是将上下级的监督关系,扭曲为平等双方的诉讼关系,消解了朝廷的权威与考核的严肃性。」

听完苏泽这一番话,孙文启可以说是茅塞顿开。

苏泽继续说道:「儒家道义在政治层面的体现,核心之一是『权责对等』。官员既享权柄、食俸禄,就当接受更严格的考察,承担更重的义务。」

「用律法条文刻意将自己保护起来,规避『庸懒昏推』的应有惩处,这是在逃避责任,是『德不配位』。」

「长此以往,官场必是巧宦得利,实干的贤能之士反受掣肘。」

苏泽最后对孙文启说道:「你日后为政,须牢记此点。制度程序固然重要,但首先要辨明其适用对象与根本目的。」

「任何看似『公正』的程序,若被用于保护本该被监督的强势方,从而损害公益,那便是伪善,是制度之贼。」

「此次京察,吏部将坚持据实考核,重点察验官员实绩与担当,决不能被此类『法无禁止』的诡辩所惑。」

「对不称职者,即便律无明条文,亦当依据职权与道义,坚决予以裁汰,以正官箴。」

「至于这个赵有德,哼。」

苏泽冷哼一声,孙文启打了一个寒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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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,吏部。

苏泽吩咐吴岳详查赵有德履历与经手公务,尤其关注其任顺天府经历期间的作为。

吴岳调取档案,发现赵有德于万历三年起任顺天府经历,分管京师街道修葺事务。

档案显示,赵有德任内主持修葺道路十余条,皆按时完工,帐目清晰,未见贪墨记载。

吴岳派人秘密走访工部、户部与顺天府旧吏,最终知道了赵有德修路有一惯用手法。

赵有德将整段道路工程拆分为数十个小项,如路基平整、石料采购、辅料运输、工匠雇佣等。

每项均单独招标,招标文书细则极尽繁复,唯有赵有德事先关照的商号能完全符合条款。

例如石料采购一项,招标书规定石料须采自京西某处山场,且尺寸公差不得过毫。

该山场实为赵有德远亲经营,外埠石商难以达标。

运输条款则限定大车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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