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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1章 汉和帝为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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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1章 汉和帝为政(4/6)

境内贫困到无法自给自足的户口人数,以便朝廷精准施策,予以救济。同时,他还在诏书中严厉指出:“以前郡国上报的贫民,用衣鞋和炊具当饭钱,而豪强却以此谋利。”原来,此前有些地方的豪强地主,趁着贫民无粮可食之际,巧取豪夺,用极低的价格收购贫民的衣物、炊具等基本生活物资,借此压榨百姓,中饱私囊。刘肇得知此事后,怒不可遏,当即下旨查办这些为富不仁的豪强。他还严令规定:如果有郡国长官不能以身作则,亲自督促农业生产,反而肆意骚扰百姓,加重民众负担,若再有此类情况发生,即便是二千石的高级官员,也要先投入大牢,依法治罪。这道诏令的颁布,极大地打击了豪强地主的嚣张气焰,保护了贫苦百姓的切身利益。

刘肇体恤民众疾苦的举措,远不止于此。他多次诏令各地官吏清理积压的冤狱,为蒙冤之人平反;抚恤鳏寡孤独,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;矜悯孤儿弱童,设立专门的机构加以收养;并一再减轻百姓的赋税徭役,让民众能够休养生息。与此同时,他还常常告诫上下官吏,要认真反思自身的施政得失,思考造成天灾人祸的自身原因。而刘肇自己,也常常以“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”的古训来自责。例如永元八年(96年),京城洛阳地区发生了严重的蝗灾,庄稼颗粒无收,百姓苦不堪言。刘肇得知此事后,当即下诏罪己,开篇便说:“蝗虫之异,殆不虚生,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。”其忧民之心,殷殷可见,令满朝文武与天下百姓无不深受感动。

永元五年(93年)二月,刘肇下令将京师洛阳的上林苑、广成苑之中的果园,全部借给贫民耕种采摘,并且明令禁止收取任何赋税,让贫民能够借此获得一份收入,渡过难关。永元十一年(99年)二月,他又派遣使者巡视各郡国,下令让那些因受灾而无法养活自己的百姓,前往山林池泽之中捕捞鱼虾、采集野菜野果,同样不收任何赋税,最大限度地为百姓开辟生路。永元十六年(104年)春正月,刘肇下诏,对那些拥有田产却因贫困而无力耕种的贫民,由朝廷统一发放粮食和种子,帮助他们恢复农业生产。同年夏四月,他又派遣三府的属官分赴四州,为那些家中没有耕牛的贫民,提供一定的费用,帮助他们雇佣耕牛耕种土地。这一系列举措,不仅极大地缓解了贫民的生活压力,更促进了牛耕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的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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