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章:京兆府门口,谁收谁写名(4/9)
皮球?”
“什么球?”
“不知道,反正就是来回踢。”
陆寻看了一眼说话的人。
这个时代还没有皮球那种说法吧?
不过意思倒挺准。
孟维安的脸色已经不能看了。
他转头看向几个房吏。
“到底归哪房?”
三个人互相看。
没人先说。
陆寻轻轻敲了敲桌面。
“归不了房,就写出来。”
三房书吏脸色同时一变。
青竹提笔就要写。
杂案房书吏立刻开口:
“此事该归货争房!”
货争房书吏急了。
“货未争讼,只是货单遗失,该失物房先查!”
失物房书吏也急。
“可货单关系商货赔偿,必然要杂案房定!”
三人当场吵起来。
百姓看得一愣一愣。
以前他们在衙门里,只能听一句“不归这边”。
今天头一回看见三个房的人当街抢着“不归我”。
陆寻没有打断。
让他们吵了几句。
然后问孟维安:
“孟大人,听懂了吗?”
孟维安深吸一口气。
“听懂了。”
“归哪房?”
孟维安看向脚夫,又看向三房书吏。
“先归失物房核失单。”
“若查到货单去向,再移杂案房。”
“若布商起争,再转货争房。”
陆寻点头。
“写。”
青竹立刻写回条。
南市脚夫郑大河,遗失货单副凭。
今日归失物房先核。
李书吏收。
三日内回。
若涉及商货争讼,另转杂案房,不得让本人重复递状。
写到最后一句时,周围百姓一下安静下来。
不得让本人重复递状。
这句话,太重要了。
很多人来衙门办事,最怕的就是重复递。
这边说不归我,让他重新写。
那边又说格式不对,再写。
写到最后,纸费花了,腿跑断了,事还没开始。
如今回条写明。
若转房,由衙门自己转。
不让百姓再递一遍。
脚夫郑大河看着那张回条,眼睛都直了。
“意思是,我不用再跑三房?”
青竹点头。
“不用。”
郑大河看向孟维安。
孟维安硬着头皮道:
“不用。”
郑大河一下笑了。
“那好。”
“那我三日后来问李书吏。”
李书吏:“……”
今日他名字出现得有点多。
但没办法。
谁让他是失物房今日值桌。
陆寻看着李书吏那张苦脸,安慰道:
“李书吏。”
李书吏赶紧拱手。
“陆公子。”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