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开局女县令把我带回家」

第八十章:京兆府门口,谁收谁写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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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章:京兆府门口,谁收谁写名(4/9)

皮球?”

“什么球?”

“不知道,反正就是来回踢。”

陆寻看了一眼说话的人。

这个时代还没有皮球那种说法吧?

不过意思倒挺准。

孟维安的脸色已经不能看了。

他转头看向几个房吏。

“到底归哪房?”

三个人互相看。

没人先说。

陆寻轻轻敲了敲桌面。

“归不了房,就写出来。”

三房书吏脸色同时一变。

青竹提笔就要写。

杂案房书吏立刻开口:

“此事该归货争房!”

货争房书吏急了。

“货未争讼,只是货单遗失,该失物房先查!”

失物房书吏也急。

“可货单关系商货赔偿,必然要杂案房定!”

三人当场吵起来。

百姓看得一愣一愣。

以前他们在衙门里,只能听一句“不归这边”。

今天头一回看见三个房的人当街抢着“不归我”。

陆寻没有打断。

让他们吵了几句。

然后问孟维安:

“孟大人,听懂了吗?”

孟维安深吸一口气。

“听懂了。”

“归哪房?”

孟维安看向脚夫,又看向三房书吏。

“先归失物房核失单。”

“若查到货单去向,再移杂案房。”

“若布商起争,再转货争房。”

陆寻点头。

“写。”

青竹立刻写回条。

南市脚夫郑大河,遗失货单副凭。

今日归失物房先核。

李书吏收。

三日内回。

若涉及商货争讼,另转杂案房,不得让本人重复递状。

写到最后一句时,周围百姓一下安静下来。

不得让本人重复递状。

这句话,太重要了。

很多人来衙门办事,最怕的就是重复递。

这边说不归我,让他重新写。

那边又说格式不对,再写。

写到最后,纸费花了,腿跑断了,事还没开始。

如今回条写明。

若转房,由衙门自己转。

不让百姓再递一遍。

脚夫郑大河看着那张回条,眼睛都直了。

“意思是,我不用再跑三房?”

青竹点头。

“不用。”

郑大河看向孟维安。

孟维安硬着头皮道:

“不用。”

郑大河一下笑了。

“那好。”

“那我三日后来问李书吏。”

李书吏:“……”

今日他名字出现得有点多。

但没办法。

谁让他是失物房今日值桌。

陆寻看着李书吏那张苦脸,安慰道:

“李书吏。”

李书吏赶紧拱手。

“陆公子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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